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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湖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4 浏览次数:3189次 发布者:湖北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新《标准化法》,进一步提升标准化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各行业的规范、支撑和引领作用,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征集一批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申报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我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申报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申报单位应当围绕全省以及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我省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和扶持方向,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服务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确定申报项目及具体目标。

2.紧贴需求,体现特色。申报单位应当紧贴本地本行业以及本单位发展中对标准化的实际需求,突出地区、行业特色和单位特点,选择需求紧迫、特色鲜明的项目。

3.注重效益,好中选优。申报时应注重考察所选项目实施标准化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选择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的项目,按类别择优申报。

二、项目计划和重点领域

(一)项目计划

2020年全省计划拟新建标准化试点项目20个,标准化示范提升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标准化试点项目包括:农业农村类(含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8-10个、工业标准化试点4-6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4-6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4-6个,建设周期为2-3年。

(二)重点领域

1.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重点领域

重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农业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提高、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特色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开展标准化试点申报。

重点探索以科研机构为支撑,以农业企业、农业园区、产业基地等为主体,在农业产业细分领域、在产业链上连续性开展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发挥标准对技术传播和产业引领作用。

2.工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重点领域。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产业、传统产业升级、产业聚集区标准化等领域申报。

3.服务业标准试点项目的重点领域。物流服务、商务服务、供应链服务、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以及金融服务、商贸及售后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物业服务、旅游和交通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

4.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重点领域。重点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贴近民生需求,在管理服务比较规范、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的领域开展,主要包括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城市管理、社区服务、劳动就业、信息惠民、民政服务等领域。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承担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为申报项目所在地龙头企业、农业园区、产业基地或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技术机构。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是具有社会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机构或社会组织,包括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及其它正式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

申报标准化示范提升项目的,必须是近五年内建成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单位。

(二)申报要求

1.试点项目单位应具有较高的标准化意识,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具备较好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

2.能够体现行业特色,试点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在该领域内应处于领先水平,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3.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4.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项目获当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支持。

5.申报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承担单位应当具备较好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技推广和服务能力,并成立相应的标准化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近三年内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或媒体曝光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的。

四、申报组织和时间要求

(一)组织申报

申报单位提交相关类别项目的申报(表格附后)和正在实施的标准体系表(限示范提升项目),报送纸质材料3份并电子版。

各市、州、县范围内的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分类汇总后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有关厅(局)、行业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可由申报单位将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二)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0 年 1120日前递交申报材料。 经评审遴选确定的各类项目,作2021年起执行的项目,以省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正式下达。

联系人:莫颜君、王永瑜

电  话:027-87811019

邮  箱:hbbzhc@163.com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湖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